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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农资流通协会发布自律公约
2006-04-13 点击:6094

 

4月11日,浙江省农资流通协会88家会员单位联合发出了《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》。协会会员单位以供销社农资流通企业为主,覆盖全省,主要化肥品种经销量占全省市场的80%以上。

《自律公约》向全省农资经销商倡议: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、互惠互利、平等协作,把维护“三农”利益、维护消费者利益作为自律的根本任务。根据《自律公约》,会员单位要严把进货渠道和商品质量关,严禁无证无照、超范围经营;严禁销售过期、实效、变质和标签不全、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商品;严禁农资销售中短斤缺两等等。经营单位销售农资产品应向客户出具正规发票,并建立业务台帐等。

省农资流通协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:0571-87661111,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。